| 1. 概述ZF-1系列高壓放電桿/直接放電棒,ZF-2高壓電阻式放電棒與驗電器、接地線產(chǎn)品同樣是安全作業(yè)中 的工具,按使用場合不同產(chǎn)品分成直接式與限流式二種。前者可在普通場合使用,后者在大容量設(shè)備上使用。
 2. 技術(shù)指標(biāo)2.1   使用環(huán)境條件
 環(huán)境溫度:-25℃~+55℃  相對濕度:≤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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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2.2 操作桿規(guī)格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型 號  | 型 式  | 電壓等級(KV)
 | 有效絕緣長度(mm)
 | 握柄長度(mm)
 | 限流管長度(mm)
 | 總長度(mm)
 | 節(jié) 數(shù) 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ZF-1-10  | 直接式  | 10  | 875  | 125  | ——  | 1000  | 1 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ZF-1-35  | 直接式  | 35  | 1075  | 125  | ——  | 1200  | 2  |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2.3 放電線規(guī)格放電線通常選用 16mm 2 和 25mm 2 二種,長度一般選用 5m、7m 二種,特殊要求可根據(jù)實際需要定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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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3.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3.1 為BZ人身和設(shè)備的安全,放電桿/放電棒應(yīng)存放在空氣流通、環(huán)境干燥的專用場所。
 3.2 電氣裝置上使用放電桿/放電棒,應(yīng)遵照電業(yè)安全工作規(guī)程中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進行。
 3.3   放電操作必須在驗電操作后,確認電氣設(shè)備停電后方可進行。
 3.4   對大容量的電氣設(shè)備,如:電力電流,電力電容器,大容量主變壓器等設(shè)備,必須使用帶限流裝置的放電桿/放電棒進行放電。
 
 4. 定期試驗
 4.1   放電桿/放電棒必須參照帶電作業(yè)絕緣桿,定期進行預(yù)防性試驗,其有效絕緣部份必須能承受相應(yīng)電壓等級工頻耐壓的要求,具體按表中要求進行。
 4.2   帶限流裝置的放電桿/放電棒,除有效絕緣部份須按帶電作業(yè)絕緣桿進行工頻耐壓試驗外,其限流裝置部份還是另須進行加壓試驗,具體按表中要求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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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電壓等級(KV)
 | 有效絕緣部份試驗電壓(KV)
 | 試驗時間(min)
 | 限流裝置部份試驗電壓(KV)
 | 試驗時間(min)
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10  | 45  | 1  | 12  | 1 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35  | 95  | 1  | 42  | 1  |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以試驗后以有效絕緣部份無發(fā)熱限流裝置部份無擊穿現(xiàn)象為合格。  |